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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羿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医疗机构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0-02

项目概况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医疗机构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联羿(2025)ZC-045

项目名称: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医疗机构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30000

最高限价(元):7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医疗机构网络安全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桐乡市卫健局作为卫生医疗行业主管单位,同时也负责运维卫生专网,作为主要全县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支撑系统,其自身的安全能力也需要满足实际业务需求。同时卫生医疗行业为需要重点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卫健局作为卫生医疗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部门,卫生专网的安全保障至关重要。
卫生专网网络环境复杂,边界众多,边界范围涵盖各医院、上级卫生专网、下级卫生专网、政务网和互联网等。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以及移动医疗等新型卫生医疗场景的快速发展,桐乡市卫健局会越来越多的业务系统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和用户提供服务,这些面向互联网开放的业务系统为公众和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国际国内各种黑客组织实施攻击的目标,各类网络攻击越来越频繁,一旦这些面向互联网开放的业务系统被黑客攻陷并加以利用将可能会导致公民医疗隐私数据泄露等各种安全问题,也会导致卫生专网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加,严重的设置可能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目前各地众多卫生专网仍存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不佳、整体安全风险较高等问题。卫生专网网络安全建设能力参差不齐,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存在的各种不足,普遍缺少有效的监测预警手段,无法整合各类安全数据,实现卫生专网安全威胁有效监测、处置和预警。
本次桐乡市卫健局及下属医疗单位网络安全运营项目,旨在为桐乡市卫健局及其下属医疗单位构建坚实的信息安全防护屏障。通过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不仅能够有效预防各类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还能够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保障医疗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资源的安全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维护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小微企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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