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院区房屋安全整治及装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福湖路49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涉及单体包括客房望湖楼、倚山楼、听涛楼、餐厅、员工宿舍楼1#、2#、办公楼、花房、桌球等,总建筑面积8251.46㎡,客房总数114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装修工程约2126万元、加固工程约685万元、消防工程约33万。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1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8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12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装饰、安装、暖通、给排水、加固、消防、室外改造等专业,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后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或具备单个合同中装修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2020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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