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集控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ZJ00252号】),采购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结合未来发展情况建设综合能源一体化管控系统,实现固弃物、供热蒸汽、热水、原水及压缩空气等综合能源的数字化及智能化管理。主要建设内容有:提供2×1000MW机DCS控制系统一体化、国产化改造等两个项目-SIS接口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接入ICE及信息系统优化服务、区域一集控建设服务-1、区域一集控建设服务-2、新能源-区域一集控信息化服务、SIS通讯接口服务以及相关软件系统部署、调试(或者开发、实施、测试、上线)、培训、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510000】元(【含税】 ),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367924.53】元人民币(不含税),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质保期限 : 项目验收后3年。
1.6 服务地点:北京市。
1.7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2.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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