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研发中心整车控制部
汽车公司研发中心关于鑫源汽车116整车OTA系统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军队)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鑫源汽车 116整车OTA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条件
鑫源汽车 116整车OTA系统开发项目 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鑫源汽车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1.项目规模:
(1)构建一套适用于车载环境的高性能、高可靠性 OTA 系统,支持全车系多种类型 ECU(如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车身控制系统、信息娱乐系统等)的软件更新。
(2)保障 OTA 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采用加密通信协议、数字签名验证、安全启动机制等多重安全防护手段,防止非法入侵、数据篡改与恶意攻击,确保车辆软件更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3)优化 OTA 更新流程,提高更新效率,降低更新过程中的网络带宽消耗与车辆能耗,同时具备断点续传、错误恢复与回滚功能,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与可能出现的更新异常情况。
(4)建立完善的 OTA 监控与数据分析体系,实时跟踪车辆更新状态、进度与结果,收集并分析更新过程中的各类数据(如更新成功率、失败原因、更新时长分布等),为后续系统优化、质量改进与决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范围:
( 1 )此次 OTA开发项目需完成(增程和纯电)2个车型,预计15个车端控制器的OTA功能开发工作 。
( 2 )本项目投标人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 ) OTA云端平台 : OTA云端平台开发及提供OTA云端平台终身免费使用(无license等附加费用);
2)OTA车端组件 开发(车端组件不包含 HMI、差分还原、CAN TP,无license等附加费用);
3)PKI系统开发(无license等附加费用);
4)提供OTA备案材料、OTA备案指导、备案流程说明文档。
3.最高限价: ¥ 210万元(大写: 贰佰壹拾万 元整) 。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 1) 所销售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所有企业的代理资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500万或以上;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财务要求
须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提供 2024年11月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纳税查询界面截图)
2 . 拟投入该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讲标人必须为项目团队的项目经理,并且项目经理从事本软件开发或实施时间不少于五年,项目成员从事本软件开发或实施时间不少于三年,招标期间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出席,且出席人员与最终实施人员必须一致。需提供项目组团队成员简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主流汽车主机厂(如:长安,长城,吉利,比亚迪,东风,一汽,广汽或更高级别的汽车厂)合作 OTA系统开发工作经验,且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标人应有自己的 OTA云平台产品,并有主流汽车主机厂(如: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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