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21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G321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黔路通〔2024〕6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公路局2024-2025年第一批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复函》(黔交建设〔2024〕4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及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58%,42%,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西市境内。
2.1.2 项目规模:西溪干沟特大桥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国道G321线,跨越西溪河,中心桩号为K1545+442,主桥为1×160米钢筋混凝土桁架拱桥,两岸边孔均为4×16米连续刚构,全桥孔跨布置为4×16+160+4×16米,全长312米,设计荷载为汽-超20,挂-120,桥面宽度为净-12+2×0.5米(防撞护栏),桥面全宽13米。新建监测系统共设监测项15项,布置传感器97个(套):环境监测项1项,温湿度传感器2个;作用监测项3项,动态称重系统(含车牌抓拍)1套,地震动传感器1个,结构温度传感器6个;结构响应监测项6项,主梁挠度传感器10个,梁端位移传感器2个,拱顶位移机器视觉挠度仪2套,新拱脚偏位传感器2个,主梁、主拱振动传感器15个,主梁、主拱结构应变传感器35个;结构变化监测项2项,拱脚位移机器视觉挠度仪4套,裂缝监测传感器15个;其它监测项1项,视频监测摄像头2个;现场采集、传输及存储设备1套。项目计划投资370.16万元,合同估算价为325.4572万元。
2.1.3 服务期限: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期150日历天,监测服务期自系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G321西溪干沟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监测服务期(5年)内的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软硬件的开发(含用户界面及监测评估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等),施工方案编制,设备选型及采购,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使用培训,服务期内的系统运维及数据分析,系统与数据中心、省级平台和部级平台对接,系统软硬件维护及升级、维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文件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
(1)优先适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0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857-824300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2号
联 系 人:吴卓恒
电 话:0857-8243009
招标代理: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A座18楼
联 系 人:吴天潇、熊伟
电 话:15685781066
2024年12月25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序号 | 要求 | 适用标段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全部 |
2 | 具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全部 |
3 | 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 全部 |
4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单位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如提供,按照评标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加分。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还应提供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
序号 | 要求 | 适用标段 |
1 |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全部 |
2 |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及其以上。(投标单位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规则详见招标公告) | 全部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适用标段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负责人 | 全部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具有8年(含)以上桥梁专业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3)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包含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 负责人 | 全部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具有8年(含)以上桥梁专业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3)持有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包含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 |
安全负责人 | 全部 | 1 | (1)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安全相关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为准)。 |
注:1、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社保缴费证明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前一个月最新查询打印的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仅审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简历表,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投标时无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但其他人员配备应满足合同条款最低要求以及本项目系统建设及后续监测需求。 2、主要机械设备、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不作强制要求,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但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应满足本项目系统建设及后续监测需求。 3、如在服务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监测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监测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增加投入实际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员的种类和数量,直至满足项目需要。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本条不适用)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业绩: 18 分 履约信誉: 5 分 设备: 2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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