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水质净化厂智能控制及应用研究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污水处理厂智能加药工艺调优及算法试运行技术服务。包括行业调研,归纳梳理调研资料,分析调研内容,编写实施报告及推广应用建议书。
试点污水厂AAO 工艺调优,租赁智能加药控制系统算法支撑平台软件、算法相关硬件配套设施并部署运行,租期一年。
标段一: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厂智能加药工艺调优及算法试运行技术服务 | 项 | 1 | 协助污水厂氨氮、总氮、COD、总磷、排泥量协调控制 |
标段二: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加药控制系统算法基础平台软件租赁 | 套 | 1 | 支持Modbus TCP/IP、通用PLC、OPC等协议,实现现场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优化控制过程参数、优化结果参数存储 |
2 | 计算机、服务器、防火墙、机柜及各类中间件等全套租赁 | 批 | 1 | 工业级12U通配型标准机柜,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
3 | 软件平台各项实施费 | 项 | 1 | 主要包含测试化验加工、软件调试、现场部署、材料费、专利官费、会议费等。 |
(3)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服务期为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商务文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1个水处理(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厂内软件供货或自控系统软件供货等相关业绩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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