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就江苏有线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频道平台建设政企电视业务平台系统功能扩展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为重新采购项目,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不少2个,则继续竞争性谈判(参照本项目评审办法),若响应供应商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江苏有线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频道平台建设政企电视业务平台系统功能扩展(编号:JSCN2024[042])。
2.项目内容
为了满足《江苏省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技术方案》的定向传输要求,政企电视业务平台需进一步扩展和调整相关EPG功能,功能建设完成后,平台可实现不同集团客户、同一集团的不同客户在节目授权范围内显示指定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支持本地频道插入,支持DVB、HLS、UDP、RTP等多种格式EPG下发供终端灵活调用;支持境外频道标识下发;支持频道列表灵活编排,实现快速上线、隐藏和下线;新增数据统计功能和日志分类保存功能;适配现网终端,通过前端版本控制,实时更新终端频道信息,同时完成系统相关功能的改造和终端适配。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备注 |
01 | 政企电视业务平台系统功能扩展 | 1套 | 在政企电视节目传输方面,通过CA加扰和EPG定向,确保政企终端境外频道的安全播出。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评审,作无效应答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须为软件开发厂商(提供软件开发厂商证明或者自我声明)。
3.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承诺,须向采购人共享本项目的软件开发相关知识产权,并向采购人完全开放所有二次开发软件源代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包括文字性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相关的应用软件开发的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必须涵盖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或订单中须有EPG或节目单或播放器前端集成或终端适配关键字。
6. 供应商须出具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有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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