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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7-18
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21773FW0240007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ZZ21773FW024000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费用预算41万元,其中软件实施服务25万元,数字签名服务器16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6.投标人具有构建的平台系统能够对接全省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能力;
7.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7月25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21773FW02400072

3、项目概述:抚顺市中医院智慧医院项目。

4、招标内容:确定1家投标人,抚顺市中医院投资建设财政非税票据系统软、硬件产品。费用预算41万元,其中软件实施服务25万元,数字签名服务器16万元。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6.投标人具有构建的平台系统能够对接全省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能力;

    7.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邮件请备注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方式,邮箱标题请标明投标人名称简写+项目名称简写+报名材料),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公告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具有构建的平台系统能够对接全省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8日8:30至2022年07月25日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7、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3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方式:纸质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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