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3〕190号)要求,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将实施广安市煤矿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升级改造(监控系统软件升级)项目,需采购《广安市煤矿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升级改造(监控系统软件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煤矿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升级改造(监控系统软件升级)实施方案。
(二)项目限额:本次项目采购控制总价3万元。
(三)项目规范:《实施方案》包括需求分析,应用系统实施方案,信息资源目录,投资概算等,打通基于国标的煤矿安全监测及人员定位数据传输链路,接入设备状态、实时监测、报警等国标数据,实现数据上下贯通,横向对齐,避免信息倒灌。实现安全监测的超前预警、监测报警与统计分析功能,建立短信、APP等多种通知渠道,实现重点报警早知道,报警态势早明了的目标。将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监测信息、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融合分析,建立煤矿企业画像,探索用于表征煤矿企业综合风险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实现煤矿企业综合风险分析的数字化描述。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自动对暴雨影响、地震影响、报警撤人执行情况等业务场景进行智能化分析研判,辅助企业及监管部门做好防控与处置措施。建设掌上云监管,为实时监管煤矿企业提供移动化办公能力,实现多元化、高效化的智能监管。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后包括实时监控、气体监测、人员定位、视频监控、企业画像、监管清单、智能研判、问题跟踪等功能模块,为监管部门提供一套业务全面的、数据透明的、操作便捷的软件平台。
(四)发布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质审核
请供应商代表于2024年4月19日一4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递交相关资料至广安市应急管理局103办公室,包含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CMMI或CSMM三级及以上标准。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承诺函(附件1、2)。
(四)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人参加询价,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各提供纸质件1份,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以签收时间为准,过期不再接受资料。其中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二)—(四)项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章,用文件袋封装。
四、响应文件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各1份(封面标注资格、报价字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仅接收邮寄或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若因邮寄导致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报价时间
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在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递交报价响应文件(附件3、4)。
(一)截止2024年4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为止。
(二)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我单位询价采购小组统一拆封,当场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金额。
六、报价要求
(一)参与报价企业不得少于三家。
(二)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其他性质的其他报价 (报价含材料本价、利润、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
(三)在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中选取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企业,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本次控制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报价低于本次控制总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若有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报价总价合计)相同,则根据再次报价确定名次。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则选择由第二、第三候选供应商依序递补。
(五)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等情形,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82698877
附件: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 承诺函
3. 报价函
4. 报价表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XXX (签字或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件2
承诺函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参与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公告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四、符合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要求。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 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不存在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情况,若中标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
八、本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情况。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均符合要求。
十、接受询价文件中其他所有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 (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件3
报价函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广安市煤矿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升级改造(监控系统软件升级)实施方案询价采购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二、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三、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 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公告规定的自起算之日15日内。
供应商名称: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XXX
联系电话: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件4
报价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金额 (元) | 备注 |
1 | 《广安市煤矿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升级改造(监控系统软件升级)实施方案》 | ||
金额 (大写): |
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服务交付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供应商名称:XXX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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