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软件开发类项目实施业绩,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同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投标人业绩信誉及资信良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黑名单;
(2)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布过的不合格投标人,未被司法部门处罚过,或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财务报表(提供扫描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