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星海音乐学院档案信息系统更新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F-2025-D-F-E23719
项目名称:星海音乐学院档案信息系统更新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限 |
星海音乐学院档案信息系统更新升级项目 | 6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说明
1.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报价要求:技术开发费用、安装实施费用、加工服务费、管理费、物耗费用、培训管理费、质保期服务费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其他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及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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