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拟对 综合调度与控制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组织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综合调度与控制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H15-F1044K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1.名称及数量、单位:综合调度与控制软件模块1套。
2.最高限价:192万元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武汉
5.质保期:自交付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综合调度与控制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技术与商务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⑤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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