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柜面印章电子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三次),招标人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柜面印章电子化建设项目一标段(三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采用柜面无纸化的技术路线改造柜面系统,并建设柜面印章电子化平台。改造柜面系统为柜面系统客户信息维护、开销户、账户、存款、卡、存折、支付、贴现、现金调拨、代收代付和账务等柜面全量的各业务交易新增签章功能,优化预填单和业务受限提示等业务功能。
2.2招标范围:柜面系统改造和柜面印章电子化平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s://register.ccopyright.com.cn/query.html)登记的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应同时提供柜面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和柜面印章电子化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柜面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名称包含综合柜面类字样,柜面印章电子化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包含综合柜面无纸化类字样(或电子凭证类和印章管理类字样同时出现在软件著作权证书中)。
3.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的与所投标段相似的银行业软件开发类实施案例(人力外包项目、运维服务升级类项目不作为相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金额总计必须与合同金额相符)、案例甲方证明人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软件、硬件或其他要求)和专用技术能力。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8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09:00时至2025年7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项目招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段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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