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zhumadi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上政采购-2025-05-5 | ||||||||||||||
2、项目名称:上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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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上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项目,主要包含零工市场微平台、零工市场业务管理系统、就业实名制登记系统、大数据分析实时展示系统、自助查询一体机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八大子系统。依据金保工程建设要求及信息化标准,将所有的接口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和发布统一的接口标准,无论是对内的系统还是对外的公共服务系统,都以服务形式通过平台进行注册管理,通过授权为其他应用提供服务,实现对内对外的统一数据入口和出口,并提供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最终达到业务数据的高度一致性和互联互通性。 5.2磋商范围:包括采购需求中软件采购、软件开发、实施部署、技术培训、验收及移交、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部署上线,达到验收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合格。 5.6验收标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5.7质保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三年运维和升级服务,保障采购人工作正常、顺利及时进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见附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开始后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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