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5WHCGZ1241
二、项目名称:五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中标金额:1143.55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43.555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垃圾分类屋A、垃圾分类屋B、两分类果壳箱 品牌:君石、君石、君石 规格型号:WH-A、WH-B、WH-GKX 数量:450平方米、675平方米、1200个 单价:1800元、1800元、95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兴业(评审组长)、宫劲涛、曹廷付、杨明洲、曾瑾、郭云霄、梁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伍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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